软件许可协议 重要声明 如果您不同意本软件许可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的条款,则不得使用本软件。 在使用软件和随附文档(以下统称“许可软件”)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协议。您一旦安装许可软件,则表示您接受这些条款和条件,并认为本协议在您(以下称为“许可接受方”)和Oki Data Corporation(以下称为“许可发放方”)之间生效。 1. 许可范围 在许可发放方授权且许可接受方接受后,许可接受方即可获得一个非专有的许可码,从而可以在与许可接受方购买的许可发放方的打印机产品或多功能一体机(以下统称“产品”)直接或通过网络相连的多台计算机上安装许可软件,并且可以单独在产品上使用许可软件。许可接受方只能出于备份目的复制许可软件副本。此处允许许可接受方复制的所有许可软件副本均须包含与许可软件中相同的版权和其他所有权声明。除此之外,许可接受方同意不对许可软件的部分或全部制作副本、复制或允许任何人制作副本或复制。 2. 所有权和限制条款 (1)许可发放方或其供应商拥有许可软件及其中的所有版权和所有权。许可软件中包含的结构、组织和代码是许可发放方及其供应商的有价值的商业机密。许可软件还受美国版权法和国际条约条款的保护。许可接受方必须将许可软件视同任何其他具有版权的材料(如书籍)。 (2)除了第1部分所述外,许可接受方不得对许可软件的部分或全部制作副本出租、租赁、散布、转让或再版。 (3)许可接受方同意不对许可软件进行修改、变动、翻译、反向工程、反编译或反汇编。 (4)许可接受方同意不更改许可软件的文件名。 (5)除了本协议所述事项以外,许可发放方没有将任何与许可软件有关的知识产权授予许可接受方。 3. 有效期和终止 (1)本协议在终止前始终有效。 (2)如果许可接受方选择通过将许可软件、其文档以及所有副本一同销毁,从而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也将同时终止。 (3)如果许可接受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和条件,许可发放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协议终止后,许可接受方应销毁其拥有和掌握的许可软件及其副本。 4. 担保 许可软件按“原样”提供。许可发放方及其供应商均不担保许可软件的运行不会中断、不会出现错误或可以满足许可接受方的需要。对于是否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产品适销性或是否适合任何特定目的,许可发放方及其供应商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 5. 免责声明 在任何情况下,许可发放方或其供应商都不会因为任何直接、间接、意外、特殊、连带或惩罚性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利益损失、存款损失或数据丢失)而对许可接受方承担责任,即使许可发放方事先被告知有可能发生该损害,也不会因为任何第三方以源于许可软件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方式所提出的权利主张而对许可接受方承担责任,无论该权利主张是否声称有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疏忽),或援引其他任何法律理论,或提出来自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主张。 6. 适用法律 与许可软件相关的许可协议受日本现行法律管辖。 7. 协议条款的独立适用性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被发现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能影响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协议其他部分根据协议条款依然有效并应予以执行。 8. 出口限制 许可接受方同意不会将许可软件运送、转让、出口或再出口到任何国家,或者以美国、日本或任何其他适用的出口法律或法规所禁止的任何方式使用。许可接受方同意在没有美国、日本或任何其他政府相应许可的情况下不会以任何形式出口或再出口许可软件或由此产生的产品。如果许可接受方违反此第8部分中的条款,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9. 全部协议 许可接受方身份即表示该许可接受方阅读并理解了本协议,并且表示本协议是许可发放方与许可接受方之间就与许可软件相关的许可事项所达成的全部谅解和协议,并且本协议取代任何先前已有的口头或书面协议。 本协议中许可接受方的责任包括依据本协议对许可发放方的责任以及对授权给许可接受方的所有权利拥有者的责任。 10. 美国政府最终用户注意事项 所有根据1995年12月1日或之后发布的要求提供给美国政府的软件均具有商业许可权并受限于本协议中其他部分说明的限制条件。所有根据1995年12月1日之前发布的要求提供给美国政府的软件均具有与FAR, 48 CFR 52.227-14(1987年6月)或DFAR, 48 CFR 252.227-7013(1988年10月)中相同且同样适用的“有限权利”。 本部分中的“软件”被视作本协议中定义的许可软件。 ***** 某些许可软件可能包含单独的软件许可协议,如果您同意接受该单独的软件许可协议,则在使用软件时应以该等协议的条款为准。